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文件之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济与管理学院依据《三明学院2025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对具有补充认定资格的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征询具有补充认定资格同学本人意愿后,现新认定特别困难1人,原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2人,拟定以下同学为通过我院补充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现给予公示。
一、新认定特别困难(1人):
许文倩
二、原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2人):
朱焕青、王弘英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辅导员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2日
公示电话:杨老师 15659371269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