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创新能力评分表说明

说明:

1、科研与实践成果的认定

1ABC项目的认定以证书(文件)为准,D项目的认定中公开发表作品以正式期刊、报纸、或会议论文集为准。

2B1认定排名前5名者。B2必须上交科研课题申请书文件,并由课题负责老师签名盖章。B3须由教务处开具结项证明。

3)艺术类作品参照D项目认定,期刊级别按照学校科研部门现行规定认定。

2、学习与竞赛成果的认定

1)认定以证书(文件)为准。

2)集体项目每个奖项的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取得相应等级学分。

3D项目主要指“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网络教学竞赛、机器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和大学英语及写作竞赛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认定国家级。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全国竞赛参与者按照校级一等奖认定。校级专业性学习竞赛必须由教务处组织或认可。

4E项目主要指各类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处、团委或其它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全校体育运动会只认定打破学校以上记录者,按照校级一等奖认定。

5E项目竞赛级别中,国家级是指教育部、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音协,中国美协、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竞赛,其他国家机关或全国一级学会举办的竞赛按省级认定;全国性协会、研究会举办的竞赛认定级别不超过省级;多个机关联办的竞赛按级别最低机构认定。省、市级竞赛级别认定参照国家级类推。校级竞赛项目必须是由学校组织,教务处认可的竞赛。

3、特长与技能证书的认定

1)认定以证书原件为准。

2F2F3F4项目主要适用于非电子电气及计算机类专业学生,电子电气及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获程序员证书者可认定2学分。

3F5F6项目适用于非英语专业学生。F7项目适用于英语专业学生。F5优秀指≥百分制的85分、合格指≥百分制的60分。

4K2项目至省部级职能管理部门认证的行业证书。

4、有非官方或非专业性学术组织所举办的评奖、竞赛等活动、其获奖成果或相关证书,不予认定。

此加分细则仅用于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创新能力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