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文件

 

明院办〔200912

 

 


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机关党委、院直各单位:

912,三明、永安市区个别学校分别出现了甲型H1N1病例,对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严重影响。为进一步科学有序地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现将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把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要把学生的生命和健康放首位,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长期性和复杂性,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充分发挥各级领导作用,实行院长负总责,扎扎实实地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落实到具体每个人。

二、强化责任,突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重点

要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预防措施、严控校园传播、减少疫情危害上。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爆发,努力减少师生各类疾病的发生。

(一)加大防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重点内容的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班会、墙报、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主要防护措施。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不到校外和在宿舍内用餐,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加大对教职工,尤其是对校医甲型H1N1流感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

(二)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严格实行每日对在校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要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学生由各系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实施,地点集中在学生宿舍;教职工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实施,地点安排在所乘车辆及停靠点,主要办公、教学楼等区域;三个校区大门进入校园人员体温检测由保卫处配合后勤服务中心执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做好登记、报告。

(三)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学生晨检登记结果由各系于当日下午5时前通过办公平台送报学生处范良明;教职工晨检结果由后勤服务中心统计;校大门体温检测结果由保卫处送报校医务室张爱梅。全校师生登记信息汇总至党政办陆发信,由党政办统一上报。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清扫保洁,清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五)严格控制集体活动。根据“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加强对大型集会的管理,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大型集会活动,要尽可能压缩规模,严格实行审批手续,各系团学活动由学生处审批,各部门举办大型活动报党政办,请示校领导审批。依据“谁举办,谁负责”,在组织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活动主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六)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校医务室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通过专门车辆送到公办医院或所在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三明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试行)》要求,依据相关议案和工作方案,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提供必要条件,对该学生和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校医务室指定隔离室)。

三、加强督查,确保甲型H1N1流感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校相关部门、各系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积极应对,科学应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落实应对物资准备。后勤服务中心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器械,以备不时之需。按照规定每间学生宿舍配备1支体温计(8人间增配1支),在校大门人员进入场所,教职工办公、教学、车辆停靠点等地域配备红外体温计,以保证每人每天测量一次体温的防控措施落实。

(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要对前一阶段防控工作进行梳理,弥补漏洞,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实行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加强对校园人员出入的管理,减少和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防止疫情传染蔓延。

(三)畅通信息报告机制。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是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认真履职,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校医务室一旦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部门报告,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对迟报、瞒报信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三明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党政办公室 

2009914


附件:

 

三明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为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控制疫情在学校的输入、传播、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福建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2.联防联控

根据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配合相关医疗机构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3.及时处置

对已被医疗机构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者,应配合医疗机构对病例者采取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对其密切接触者协助动员进行医学观察。

(二)分类分级

分级控制措施以国内、省内是否有输入病例、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暴发与流行为基本特征,实行四级临时紧急控制措施。

根据甲型H1N1流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涉及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警戒级别。

1.Ⅳ级警戒(一般):

在国际或国内人标本中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或省外出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

2.Ⅲ级警戒(较大):

省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但未发生人传人。

3.Ⅱ级警戒(重大):

省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4.Ⅰ级警戒(特别重大):

我省出现人传人疫情,且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三明学院成立由院长郑建岚担任组长、副院长江芳俊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建岚(党委副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江芳俊(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员:俞白桦(党政办主任)

蔡亚才(党政办副主任)

杨玉钗(宣传部部长)

廖景榕(学生工作部主持工作副部长)

伍荣生(团委主持工作副书记)

刘国仰(工会副主席)

范钦龙(保卫处处长)

周文富(教务处处长)

刘真元(计划财务处处长)

郭海杰(后勤管理处处长)

张克明(国有资产处处长)

巫启财(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

张爱梅(医务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蔡亚才(兼)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做好校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处置学校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必要时落实学校停课措施,并做好停课期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全校师生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师生出勤尤其是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师生做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和学生公寓管理。

三、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对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1.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把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学生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

2.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懈怠。

3.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实行院长负总责,扎扎实实地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落实到具体每个人。

(二)强化责任,突出防控工作重点

1.加大防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重点内容的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班会、墙报、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等行之有效的教育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主要防护措施。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不到校外和在宿舍内用餐,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加大对教职工,尤其是对校医甲型H1N1流感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

2.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严格实行每日对在校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要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学生由各系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实施,地点集中在学生宿舍;教职工由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实施,地点安排在所乘车辆及停靠点,主要办公、教学楼等区域;三个校区大门进入校园人员体温检测由保卫处配合后勤服务中心执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做好登记、报告。每日晨检登记情况由有关部门汇总党政办公室。

3.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

4.严格控制集体活动。根据“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加强对大型集会的管理,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依据“谁举办,谁负责”,在组织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活动主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严防疫情传播。

5.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校医务室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通过专门车辆送到公办医院或所在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依据相关议案和工作方案,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学校提供必要条件,对该学生和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校医务室指定隔离室)。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落实应对物资准备。学校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器械,以备不时之需。按照规定每间学生宿舍配备1支体温计(8人间增配1支),在校大门人员进入场所,教职工办公、教学、车辆停靠点等地域配备红外体温计,以保证每人每天测量一次体温的防控措施落实。

2.完善各项工作预案。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实行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加强对校园人员出入的管理,减少和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防止疫情传染蔓延。

3.畅通信息报告机制。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是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认真履职,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四、病例诊断和报告

(一)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

1.观察病例: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疫区,或与病猪及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者。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教职工可以居家、学生先期到校医务室指定隔离间隔离或到市疾控机构指定医院隔离)。

2.疑似病例:曾到过疫区,或与病猪及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也可流行病学史不详),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呼吸道分泌物、咽试子、痰液、血清H亚型病毒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

3.临床诊断病例:被诊断为疑似病例,且与其有共同暴露史的人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者。

4.确诊病例:从呼吸道标本或血清中分离到特定病毒;RT-PCR对上述标本检测,有甲型H1N1流感病毒RNA存在,经过测序证实,或两次血清抗体滴度4倍升高,可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

(二)病例报告

学校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观察病例时,应立即送医,并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并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同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接到当地卫生、疾控部门通知学校发现疑似病例时,学校应在1小时内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五、应急响应

(一)Ⅳ级响应。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师生出勤尤其是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工作,联系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减少或停止举办大型室内聚会活动。

(二)Ⅲ级响应。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教育师生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停止举办大型聚会活动。

(三)Ⅱ级响应。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停止举办聚会活动。

(四)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取消或推迟师生赴疫区交流、学习;取消或推迟疫区学校师生赴非疫区学校的交流、学习。根据当地政府的决定或卫生、疾控部门的建议,必要时实施停课。

六、现场处置

(一)病例管理。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配合医疗机构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教职工可以居家、学生先期到校医务室指定隔离间隔离或到市疾控机构指定医院隔离)。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对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

(三)消毒。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应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七、奖励与处罚

对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各单位在疫情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对在疫情处理过程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疫情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题词:学校 甲型H1N1流感 防控 

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9月15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