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曹云露精神,争当优秀大学生”2008年语言风采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委:

曹云露精神已经成为三明学院校园文化和学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精神如同抗震救灾精神和我国奥运健儿奋力拼搏精神一样,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福建“三平”精神的集中体现。恰恰是曹云露老师那种“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极强烈的责任感”,打动了每个人的心。他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校园,超出了三明,超出了福建,走向了全国。为更进一步学习宣传曹云露精神,在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中扎实深入地开展学习曹云露精神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学习曹云露精神,争当优秀大学生”2008年语言风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三明学院团委

2.承办单位:中文系团委

二、比赛时间:1128日(周五)1930

三、比赛地点:北区礼堂

四、报名及比赛抽签方法:

1.参赛节目可多样化,凡与语言艺术相关的节目形式皆可,各系需各报1个节目;

2.各系指派一名代表于111812301300)将参赛名单送至文科楼(一)203室魏素灵(13666961484)、程立颖(13605997455)处,并于28日中午1300到文科楼203室进行比赛抽签,缺席者由承办方代为抽签。

五、比赛规则:

1.此次大赛可有多种形式,演讲、朗诵、讲故事、小品等有关语言艺术皆可,建议各系尽量申报集体节目;

2.每个节目比赛时间以58分钟为宜;

3.参赛节目需围绕“学习曹云露精神,争当优秀大学生”这一主题,其中朗诵节目必须以“学习曹云露精神”征文比赛的优秀作品为素材;

4.比赛评委由专业教师担任。

六、评分标准:

采用10分制,语言表达、感情把握、表情姿势和普通话水平各占25%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及奖品)

优秀奖:4名(获奖证书及奖品)

八、注意事项:

1.各系上报名单一经确认,不得中途调换人员,选手不得冒名顶替上场,否则视为违规,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须在正式比赛前30分钟到场;

3.配乐、道具等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

 

 

共青团三明学院委员会

200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