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险后被保险人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者就诊医院、姓名、联系电话。
二、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理赔指导,并收集理赔所需材料。
三、理赔所需材料:
(一)意外伤害身故所需材料:1、2、5、7、8、9、10、11、12、14、15、16
(二)意外伤害残疾及烧伤所需材料:1、2、3、4、6、7、8、9、10、13、15、16
(三)医疗所需材料:1、2、3、4、6、7、8、9、10、15、16
1、保单凭证原件、复印件
2、意外险索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填写签字)―可在学生处314领。
3、出院小结(门诊除外)、诊断说明书、病历 4、医疗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5、火化证 6、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7、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8、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9、赔款收据(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签字)
10、授权委托书、账号、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须由他人领款的)
11、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县级以上(含县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12、如被保险人因以外伤害身故、自然灾害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13、县级以上(含县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参加程度的鉴定书或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鉴定书;
14、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15、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6、保险公司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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