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经济与管理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与复查,拟定以下同学为我院社会资助认定初审通过,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经办老师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公示电话:
三明学院监察审计处:8399682 三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8398809
经济与管理学院:8397437 付婧老师:15980235394
就业补助金资助名单(5人)
侯瑞琴 陶心怡 扎西多吉 刘太文 朱成铨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