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东方

 蔡东方,福建晋江人,19661月生,19877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教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威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取得高校法学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前厅服务员三级和考评员资格,担任大学物理、民商法学(民法、商法、国际商法)、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流通经济(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国际服务贸易)、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经济法等课程教学工作。著有对称法在中师物理教学中的应用、商业秘密保护之合理竞业禁止、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WTO与依法行政、WTO与法学教育、健全和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工作伤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与完善、浅谈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影响、浅谈物联网时代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