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的精神,切实在学生中树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助人为乐等方面的典型,以点促面,积极推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三明学院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十佳大学生”要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曾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达到校三好学生标准。
4.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助人为乐,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生中有广泛影响。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分项条件
候选人除应具有基本条件外,还须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高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所在集体和本人均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秀,始终能在班级名列前茅,并至少获得过一次校(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荣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的社会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本人在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4.长期或经常性地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为社会或他人奉献爱心,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5.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各类比赛尤其是在科技、文化等竞赛中出类拔萃。
6.身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不向贫穷低头,自强不息,并能做到品学兼优。能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寻找勤工助学的办法,靠聪明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解决自身的困难,为家庭分忧。
7.作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能时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起示范和表率作用。关心同学,为同学排忧解难,并有自我牺牲精神。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为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做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三、组织机构
为使“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学校将组成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初评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学生工作处。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江芳俊
副主任委员:俞白桦 杨玉钗 周文富 钟艳
委 员:廖景榕 范钦龙 郑可利 颜建军 蔡亚才 潘清飞 张梅华 刘奋醒 胡丽玲 刘国仰 李洪选 伍荣生 王永斌
办公室主任:廖景榕(兼)
成员:张少平 林嵘 陈万荣 占江平 王喜燕
初评工作小组组长:钟艳
成员:任强 廖景榕 邓纯跃 张少平 林嵘 鄢祥英
陈万荣 占江平 王喜燕 范燕萍
四、评选办法
1.评选、表彰活动要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团委、学生处为主承担,并吸收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和校学生会等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各系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在系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2.各系提名的候选人(已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同学不再参评)不受名额的限制,可采取班级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3.班级推荐或学生自荐产生的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还须另附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及个人一寸照片两张,工作、学习、生活照片若干。各系负责审查同意后,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时间: 3月31日之前)
4.初评工作小组根据各系提名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实际考察情况,从中评选出20名第三届“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整理出正式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三个校区公示,并向全校印发正式候选人的简介,校广播台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介绍。(完成时间:4月20日之前)
5.各系选派学生代表(每系100人)进行投票,以投票数的40%计入总票数。
6.评审委员会综合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投票,以投票数的60%计入总票数,最后根据评审委员会和学生的投票结果评选出三明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完成时间:5月20日之前)
五、表彰和奖励
“十佳大学生”是校内评定的学生最高荣誉,荣获“十佳学生”称号的学生享受市一级先进的待遇一次,同时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并予以隆重表彰。
六、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十佳学生”是对青年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步骤,认真组织好本系的提名、推荐工作以及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注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使“十佳学生”的评选过程成为对青年学生生动教育的过程。
附:三明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共印50份
三明学院第三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性别 | 系别专业 | 推荐形式 | |||||||||||
政治 面貌 | 担任社会 工作职务 | 符合哪些 分项条件 | |||||||||||
先 进 事 迹 | 1、请附纸书写,字数2000以上 2、必须采用写实方式,请勿写成个人鉴定。 3、在材料的第一部分将个人曾荣获的表彰、奖励、荣誉等有关内容单独成文,并写在最前面。 | ||||||||||||
班 级 意 见 |
辅导员(签字) | ||||||||||||
系党 总支 意见 | (盖章) | ||||||||||||
初评 小组 意见 | (盖章) | ||||||||||||
评 分 结 果 | 同学 评分 | 得票数 | 评委评分 | 得票数 | 最 后 票 数 | 最后名次 | |||||||
得票数 | 得票数 | ||||||||||||
评 委 会 意 见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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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连同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团委、学生处)